在实际教学中,我们首先保证所有的学生掌握好课程标准规定的最基本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对教学提出高一些的要求,以更好地理解知识以及为后续学习预留空间。值得注意的是,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是螺旋上升的,不是在知识首次出现时就要求学生一下子全部达到的。新课要求与模块学习结束时的要求应该有所不同。比如物质的量、离子反应、氧化还原反应这些重要的化学知识,在前两章有了初步印象后,在后续所有单元学习中,必须反复出现,反复应用,在必修模块全部结束时,才提高到期望的要求。所以,在处理教学与考试的关系时,有些内容是必教必考的,而有些可只教不考或者选教选考,有些则选教不考。根据教学需要而增补的内容一般可不作为考试的范围。
2、重视“两实”,强化“过程”
所谓“两实”,一是指化学教学联系生产、生活实际,尤其是学生能够感受到的生活实际,体现“从生活走进化学,从化学走向社会”的新课标精神。二是指化学教学中加强实验教学,充分开发化学实验的各种教学功能,体现了“实验既是教学手段,又是化学学习的重要内容”。所谓“过程”是指注重知识的产生和形成过程,根据教学内容设计课堂教学中学生各种学习活动,使学生参与知识的形成过程。
实验是实现中学化学教学目的的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贯穿于中学化学的全过程。实验是一种探究性活动,是有效实施中学化学教学目标的重要而必要的前提条件,对学生的科学素养的培养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新课程中应认识到实验不仅是一种为学生提供感性认识的直观手段,而且是激发兴趣,掌握知识、技能和科学方法的重要途径。更强调实验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种科学的探究过程,在对问题的探究中不断的获取知识,同时使学生切身体验科学家的科学探究过程。因此我们充分挖掘实验教学的功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为学生实验探究提供条件,注意启发引导,做学生的引导者、鼓励者、支持者。
3、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学习评价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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