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对档案工作的投入 各厅直单位必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这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这里,我提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各厅直单位都要有负责同志分管档案工作,分管要真管,不能只挂名。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时期的档案工作目标。各厅直单位要配备既有档案知识又懂计算机的专兼职档案人员。二是要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积极协调,为档案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档案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切实帮助解决档案室建设、档案保管保护必要的设备和设施、档案抢救费、日常业务经费等,争取基本条件有较大的改善。单位经费再紧,也要保证档案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三、各直属单位要将档案工作作为一项目标任务来完成 从明年起,厅机关对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制订年度档案工作目标,报厅机关办公室备案。我们可以将2008年作为档案工作年。各单位工作目标要切合本单位实际,还要有实现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想申报晋级的,我们鼓励、支持。档案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应该把目标订得高一点,要逐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现代化,这是大势所趋,只是早一步晚一步的问题,期望步子迈的大一些,信息化、现代化的目标实现的早一些。 作为档案工作年,我们要切实提高档案整理、利用的质量和效率。国家档案局8号令《关于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我们今后档案工作的法规依据,是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在档案工作年中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四、厅机关要加强对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今后,我们将到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和大家一道,研究推进档案工作的办法。我们将在省档案局的支持下,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分类指导,争取在2008年,使厅直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再进一步。《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对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意见》明确指出,“对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疏于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指导,工作流于形式等,是管理部门不作为的失职表现。”“管理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高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对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职责,做到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服务到位。”同时指出“对基层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档案工作检查,要以是否将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纳入领导班子日程,是否建立了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了档案工作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将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保管,档案保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内容作为监督、指导的重点,”要把档案工作“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这些规定,一方面要求厅机关的指导、监督必须到位,一方面要求基层单位工作必须到位。
五、各直属单位要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厅直单位的档案人员以兼职为主,而且调动频繁,这给单位档案工作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实践证明,凡是档案工作搞得比较好的单位,一是领导重视,二是有一个热爱档案工作,业务过硬的档案工作人员。省实验中学作为示范单位也是因为他们选择了爱岗敬业的档案人员;省农村实验中学、省朝鲜族师范学校、锦州铁路运输学校、沈阳铁路机械学校也都选择了事业心强、业务精通、吃苦耐劳的档案工作人员。 档案工作岗位是一个十分清苦、十分寂寞的岗位,请厅直单位的负责同志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解决他们的各种实际困难,支持他们参加各种形式的档案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使他们安心工作岗位,做好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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