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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厅长张福昌:发挥四个自觉作用 规范办学行为

新闻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新闻作者:张福昌   责任编辑:闻毅   新闻录入:网络中心
字体大小: 超大          字体颜色:字体颜色     新闻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12.08.29
    辽宁省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列为积极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全省计划用3年时间,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问题,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发挥四个自觉的作用,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维护好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承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责任的自觉,形成综合治理合力。辽宁省由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等13个政府部门制定并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省教育厅、监察厅、纠风办联合下发了《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按照当年规范、来年巩固、第三年提升的工作安排,突出重点,协调行动,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解决教育的顽疾。
    二是强化中小学校责任主体的自觉,严格规范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最终要落实到每所中小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为此,我们要求学校特别是校长自觉更新教育思想,深化教学改革,严格执行课程方案、课程计划,构建高效课堂,注重学生主体发展、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格控制走读生、寄宿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和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严禁违规补课,不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
    三是提升教师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自觉性,实现减负增效。我们要求教师坚守职业道德,以学生为本,严格执行教学规程,注重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主动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服务,不得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文化补习班。我们还引导广大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学习、主动提高,在理性认识和教学实践中丰富自己,提升对职业、对学生、对教学、对自身发展的理念水平,以学习的成功赢得专业的发展,以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提升为自我成长注入动力和激情。
    四是提高全社会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自觉认识,营造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向陈旧的教育思想观念挑战,学生熟记知识点、提高考试技巧不是教育的全部,教育要培养有社会责任感、有爱心、有理想、有志向的人,培养能够回报父母、老师、社会的人,而不仅仅是培养几个高分的学生,这一点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此,我们提出全社会都应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和快乐地学习,共同促进教育公平,让人人都能享有优质教育。我们动员社会力量为中小学生创造社会实践条件,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开放社会公益设施,教育系统首批20所高校40余个图书馆、博物馆等带头向中小学生开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充分发挥四个自觉作用,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实现了“齐步走”,给基础教育带来大变化。现在,学生的课余时间多了,学习主动性提高了,教师的紧张节奏降下来了,按照教育规律教学开始成为常态。(作者为辽宁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中国教育报》2012年7月2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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