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纠风办、省教育厅联合公布了8起典型违规补课案件的查处结果,沈阳新民市实验中学副校长富某等因违规组织学生校外补课,分别受到降低职业技术资格级别、取消1年绩效工资等处罚。
今年2月,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作业量及严禁学校、教师违规补课等12个方面作出规定。随后,全省各级纠风、教育部门联动,以查处违规补课行为为重点,加大了教育乱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以查处促规范,以查处促治理。省纠风办、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中小学校,要从8起案件中汲取教训,令行禁止。 8起违规补课案件查处结果: 1.沈阳新民市实验中学副校长富某违规组织学生校外补课。2012年3月,富某违规组织学生校外有偿补课。新民市教育局给予富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其教师职称由中学高级降为一级,取消其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晋职资格,停止其副校长工作一年。 2.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西江中学教师赵某、李某违规有偿补课。2012年2月,赵某、李某在家中违规给学生有偿补课。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分别给予赵某、李某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二人2012年度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扣除其2012年度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丹东市第十九中学教师葛某违规有偿办班补课。2012年3月,葛某在校外违规有偿办班补课。丹东市教育局给予葛某行政警告处分,将其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降为二级,三年内不得参评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消其一年绩效工资。 4.营口开发区实验中学(营口市第二十八中学)教师张某、赵某、宋某违规有偿看护学生上自习。2012年开学初,张某、赵某、宋某违规为本班21名学生利用放学后时间租用民房轮流有偿看护学生上自习。营口市开发区教育局给予张某、赵某、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职称低聘一级,全额返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5.辽阳灯塔市第一高级中学违规办特长班补课。2012年2月,该校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本校三年级两个美术特长班学生补课,每天加课2-3节。灯塔市监察局给予分管副校长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校长王某行政警告处分;灯塔市教育局给予两名美术教师吴某、赵某行政警告处分。 6.铁岭市昌图县太平中心小学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女儿所办补课班招生。2012年1月,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到该校各班为其女儿所办英语补课班招生。昌图县教育局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7.朝阳市第四中学教师彭某私自受聘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2012年1月,彭某私自受聘到某培训学校兼职授课。朝阳市教育局给予彭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学一线岗位一年,取消其两年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资格及2012年全年校内一切福利待遇,扣发其2012年全年绩效工资。 8.盘锦市盘山县吴家小学教师吕某在家中为学生违规有偿补课。2012年4月,吕某在家中为4名学生有偿补课。盘山县教育局给予吕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记者(王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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