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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新闻来源:新闻中心   新闻作者: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闻毅   新闻录入:王美佳
字体大小: 超大          字体颜色:字体颜色     新闻阅读: 次    发布时间:2014.09.15
       2014年9月10日,我国人社部、教育部通过官方网站及中国教育报、教育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公布了2014年500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实验中学榜上有名。这是我省今年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普通高级中学。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人社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辽宁省实验中学获得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这一殊荣。
       我校荣获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不仅缘于我校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更得益于我校一直以来所秉承的教育观念——“办影响学生一生的教育”。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的获得,为我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爱校、荣校、兴校的信心和决心。如今,辽宁省实验中学正站在新的起点上,秉承实验精神,凝心聚力,续写新的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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