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办[2003]18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实验中学2004年继续招收理科实验班。具体规定如下:
1、招生范围:面向全省统一招生 2、录取资格: ①被当地省级重点高中公费录取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②初中阶段在全国初中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取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计算机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成绩。 ③中考成绩优秀。 ④参加我校面试、笔试合格。 ⑤初中阶段在全国初中数学、物理、计算机三科奥林匹克竞赛中任意两科取得一等奖(其中,数学、物理必须是国家级一等奖,计算机为省级一等奖,并且必须是两科均获一等奖,即数学+物理、数学+计算机、物理+计算机)者,或数学和化学,或物理和化学均获国家一等奖者,只要达到当地省级重点中学公费录取线,可免我校笔试直接录取。 3、招生名额: 沈阳市30名(含郊区县),本省其他市县20名,计50名。 4、学籍管理: 被录取的理科实验班学生实行双重学籍,学籍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不迁移户口,毕业证书由我校发放。考生被实验班录取后,由实验班所在学校统一安排食宿,按国家规定的公费生收费标准交纳学杂费;如有严重违纪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如出现学习、身体上的严重困难,经核实后可自愿转回原校。高考时,实验班学生自愿选择在实验班所在学校或原学校参加高考报名。获国家级竞赛三等奖、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实验班学生,我校将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向高校推荐。 5、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2004年5月6日-7月9日,报名时请携带获奖证书原件、本人学生证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信函网络报名:请先下载报表名(WORD文档,请安装winrar3.30.exe解压缩),填写完整并邮寄给我们,需附带证书、学生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辽宁省实验中学 教务处 联系人:陈卫东、熊英 笔试科目:数学、英语、理化综合 笔试时间:2004年7月11日(星期日)
联系电话: 024-86233425、024-86233431 传真:024-86233600 网址:http://www.lnsyzx.com/ 信箱:idc@Lnsyzx.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南大街89号 邮编:110031
辽宁省实验中学 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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